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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会员入库管理办法》

尊敬的各位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协会社会组织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推动我省人才建设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民政部《“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结合我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经协会研究决定,建立“豫才智汇”会员库服务平台,符合以下入驻条件的,可根据本单位自愿可登录“豫才智汇”会员库服务平台注册并完成系统内申报流程,经审核后纳入“豫才智汇”会员库,并免费提供网上“会员工作室”和“会员证书”等服务。

“豫才智汇”会员库服务平台在线网址:http:/www.hnhra.cn/。

 咨询电话:杨老师 0371-56262220。

《入库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和举办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独立设置的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类社会团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与人才相关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人才机构,均可依照本会章程和本办法自愿申请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本会章程;

3.遵纪守法,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4.关心人才事业发展,参与人才交流研究、管理、行业服务活动;

5.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取得明显成绩。

《会员信息公开确认书》

尊敬的各位会员单位:

一、欢迎加入“豫才智汇”会员库

为了保障单位的合法权益,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会员信息公开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本确认书为您同意通过“豫才智汇”会员库将会员单位信息对社会公开的文件,在您提交入库申请、更改单位信息、修改单位信息公开权限时均需阅读并同意本确认书内容。在您点击“同意”按钮并按照“豫才智汇”会员库入库程序注册入库成功,将被视为同意并签署了本确认书,同时也意味着贵单位信息向社会公开。

因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商网络通信故障或不稳定、技术缺陷、不可抗力、用户手机屏蔽、外界侵入或攻击、相关服务商过错、用户过错等原因,可能导致无法接收、错误接收、延迟接收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我们亦无法保证外界获取贵单位信息用途的真实性、合法性、正当性。虽然系统为贵单位提供了某些信息是否公开的选项,但我们仍无法保证完全避免公开信息与未公开信息之间产生一定的关联性。因此您应审慎评估个人信息公开可能对贵单位带来的影响并独立承担风险,“豫才智汇”会员库及相关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用户账号与通知

为了方便贵单位使用“豫才智汇”会员库相关功能,系统会根据贵单位的入库申请信息生成“豫才智汇”会员库的用户账户,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贵单位发送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入库情况、账号及密码、找回密码、会员库信息通知、后续教育等信息。贵单位需要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所填写内容的有效性、安全性、真实性、合法性,保证“豫才智汇”会员库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贵单位进行联系。

三、数据库的使用

贵单位提交的相关入库信息,将被免费登记在由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建立的“豫才智汇”会员库中。“豫才智汇”会员库作为面向社会公开的数据库查询系统,也将根据贵单位的具体选项免费对外界公开贵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单位简介、单位地址营业范围以及联系方式等,以便外界能查询或联络贵单位。同时,依据法律法规或政府部们、司法机关的要求,贵单位的全部单位信息将被共享。同时,由于“豫才智汇”会员库是免费为贵单位提供单位信息登记及公开等服务,因此某些服务将由授权合作伙伴提供,合作伙伴可能会共享或接触贵单位的某些相关信息,以提供更好的系统服务和用户体验。

四、确认书更新及用户关注义务

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或“豫才智汇”会员库系统运营需要,我们有权对确认书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确认书将自动替代原确认书,贵单位可以随时登录查看最新的确认书内容。如贵单位不同意更新后的确认书,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停止“豫才智汇”会员库为贵单位提供的服务。

如果贵单位不同意本确认书任意内容或不能接受向“豫才智汇”会员库提供贵单位的相关信息并公开贵单位信息,请不要进行注册登记更不要向系统提供任何信息,同时也意味着贵单位放弃进入“豫才智汇”会员库。如果贵单位确定提交单位信息并同意“豫才智汇”会员库向社会公开贵单位的单位信息,则请妥善保管贵单位“豫才智汇”会员库的用户账户以及密码,以免发生因账户被盗而导致信息数据泄露等情况。

本单位已知悉并充分理解本确认书所有内容的含义以及由此产生的效力和影响,自愿将本单位个人信息提供给“豫才智汇”会员库并同意向社会公开,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