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推动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72号)精神,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率均不低于95%,无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二)辖区内符合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100%进行登记,零就业家庭认定后1个月内至少帮助1人实现就业;
(三)有健全的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制度并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对劳动保障协理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能力提升培训,连续三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无群众有效投诉;
(四)已认定为河南省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有创新,具有较强典型性、示范性;
(五)近三年连续复查合格的河南省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或在推进“稳就业”工作、“保居民就业”任务和就业扶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推荐。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一)范围:社区;与社区服务功能相近的行政村;符合推荐条件的街道(乡镇)(以下统称“社区”)。
(二)数量:共16个,省厅根据各地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情况和已创建河南省星级社区数量确定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分配名额范围内按照 1:2的比例自行确定推荐社区、行政村、街道(乡镇)数量,原则上以社区为主。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5月下旬至7月20日前,省辖市推荐。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本辖区内的推荐、初审和实地考察等工作。推荐程序由街道社区向县(市、区)、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申报。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并按照推荐比例要求对通过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的社区,在市级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7月21日至8月2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复核。省厅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和实地核查。对符合创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条件的,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
(三)9月15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组织开展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审核、公示、认定和授牌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就业工作整体规划,成立专门工作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要制定本地区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方案,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各地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附件2)和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单表(附件3),以及创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材料(1500字以内)、公示情况一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完善推荐认定标准和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激励机制。要大力宣传推广充分就业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要加大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鼓励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提升业务素质,改善服务质量。
联 系 人:崔富成
联系电话:0371—69690082
邮 箱:ggjyfwc@163.com
附件:1.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2021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局)